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(chǎn)資源法》、《礦產(chǎn)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》、國土資源部《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(試行)》等規(guī)定,我局將掛牌出讓茶陵縣龍形里高嶺土礦采礦權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礦區(qū)基本情況
該礦區(qū)位于火田鎮(zhèn)古石村境內(nèi),礦區(qū)范圍共由10個拐點閉合圈定(坐標如下),面積為0.0194km2,開采礦種為高嶺土,開采深度30米(+220米-+250米),生產(chǎn)規(guī)模為3萬噸/年,估算資源量(333)為29.5萬噸,采礦權出讓年限為2年,出讓起始價55萬元,競價最小增加幅度1萬元,競買保證金55萬元。
拐 點
編 號 X Y
1 2975821.75 38469133.66
2 2975838.14 38469199.72
3 2975755.86 38469240.17
4 2975708.34 38469280.16
5 2975615.52 38469132.19
6 2975673.04 38469099.31
7 2975703.55 38469046.78
8 2975733.37 38469061.19
9 2975689.77 38469162.14
10 2975736.66 38469186.65
* +220m +250m
二、競買人的資質(zhì)條件: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外法人、社會團體、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和個人均可報名參加競買。
三、掛牌申請與受理
有意競買者請在掛牌期間攜帶競買申請書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(如系委托報名,還需提供委托書、本人身份證)、保證金繳納憑證到茶陵縣招標投標管理局提出競買申請(節(jié)假日除外),索取相關資料。經(jīng)審核符合競買條件的,方可取得競買資格。
四、公告時間:20天(2017年7月31日8:00至2017年8月20日16時止);掛牌時間:10天(2017年8月21日8:00至2017年8月30日16時止)
五、掛牌須知:
競買人在掛牌期間內(nèi)填寫報價單進行競價,增加幅度每次人民幣1萬元,可按增加幅度整數(shù)倍多次報價。競買人確定標準為:
1、在掛牌期限內(nèi)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,且報價高于底價的,掛牌成交;
2、在掛牌期限內(nèi)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,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;報價相同的,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,但報價低于底價者除外;至2017年8月30日16時止,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要求報價的,以當時的掛牌價為起始價進行現(xiàn)場一次性競價,出價最高且高于底價的競買人為競得人。
3、至 2017年8月30日16時止,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報價低于底價的,掛牌不成交。
六、其他要求:
1、競得人除一次性繳納競得價款之外,并同時繳納交易服務費(成交價的3%)。
2、競買未成功者,如數(shù)退還保證金(不計利息);競買成功者,保證金可沖抵采礦權價款。
3、如競得人不按時繳納價款,成交結果自行廢止,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4、現(xiàn)場踏勘。自公告之日起可安排現(xiàn)場踏勘,也可自行前往踏勘,費用自理。
七、報名地點及聯(lián)系方式:
報名地點:茶陵縣招標投標管理局
聯(lián) 系 人:
聯(lián)系電話:
茶陵縣國土資源局
2017年7月31日